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sjt.xinjiang.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186号;邮编:830002;电话:0991-2385898;传真:0991-284289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审计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

(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自治区审计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开政府信息707条。对照法定公开内容和《自治区审计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定事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对机构改革后的审计厅职能、内设机构等经批准后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及时公布厅机关各单位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姓名,按时发布审计领域各类政策文件,审计结果公告及解读,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做好公务员招录、职称考试、评审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控制申请公开主办部门答复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要求,全面规范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明确告知申请人权利救济渠道、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法院具体名称及时限,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自治区审计厅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主体看,均为自然人提交的申请。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强化目录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坚持公文拟制时即明确公开属性,实现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梳理年度规范性文件台账清单,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

(五)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自治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已迁移至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同时启用规范域名,及时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网站迁移后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推荐格式升级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补充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印发通知组织厅机关各单位深入学习《条例》,修订原有的《自治区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上网发布,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研究制定《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修订《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督促整改。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内容的考核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73608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机制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方向。自治区审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一是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列入厅机关各单位(支部)学习计划。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修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规范平台内容,优化栏目页面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审计厅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