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文章列表

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21 来源:新疆审计厅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2017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处理决定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145号)文件精神,指出我单位在2017年预算公开中存在两个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对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自治区审计厅收入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5.55万元,2017年较2016年增加92.13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新招录人员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其中:厅机关收入预算为5,814.72万元;宣教中心收入预算为212.41万元;服务中心收入预算为318.4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支出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为6,34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4 ,087.05万元,比上年增加92.13万元,增加1.45%。项目支出预算2,258.5万元。其中:厅机关基本支出预算3,575.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39.5万元;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基本支出预算193.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万元;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支出预算318.42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计算机技术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186号   联系电话:2385898  邮编:830002

新ICP备08000129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0958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1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