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调整2019年预算补充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我单位主要职能为主管全疆审计工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审计署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承担国家审计署授权的审计事项等职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本次划入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监事会职责、自治区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职能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6,330.23万元。本次调增预算549.70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因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和自治区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职能划入,划入预算54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7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2019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15.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4.96万元,公务接待费10.20万元),本次调增预算1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划入预算5.4万元,原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未安排,划入预算6万元。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因项目金额、性质发生变化,原审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同步调整。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自治党政机构改革部门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