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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四个持续”着力强化审计整改

吉木乃县“四个持续”着力强化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22-07-05 16:53 来源:吉木乃县审计局 点击:

近年来,吉木乃县着力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聚焦“三个持续”紧盯问题狠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一是持续紧盯问题清单逐项“对账销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有人抓、有人管。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在出具审计整改报告时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对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并对未整改、整改不彻底等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的,提请县政府督查,直至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加强协同联动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定期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和内部督查室的监督检查,着力压实各审计组长审计整改监督责任,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督促审计整改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延伸审计整改链条,有效发挥监督整改合力,着力推动解决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开展跟踪,分类指导,督促问题整改,推动落实。

三是持续推进审计共性问题整改成效。根据近年来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过程中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度剖析,建立共性典型问题“负面清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同时,提醒各部门单位对照“负面清单”主动自查自纠,将“负面清单”作为制定政策、采取改进措施、完善制度的参考依据。及时打好“预防针”、敲响“警示钟”,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及时建立完善重点预警预防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发挥预警作用。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源头治理,避免屡审屡犯,起到“防未病”的作用。

四是持续加强审计成果转化利用。以新修订《审计法》中明确的“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的规定为抓手,在年底考核、评优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倾斜力度,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吉木乃县审计局 段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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