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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产监管 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加强资产监管 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发布时间:2019-06-12 00:00 来源:新疆审计厅 点击:

  近年,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审计业务的不断深入,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包括乡镇财务管理核算等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也日趋规范。然而在资产管理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现简要列举,并提出个人浅见o

  一、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购建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捐赠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资产不能及时核算入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工程结算却不能正常进行,竣工验收和基本建设竣工决算也迟迟不能进行,资产产权不明晰,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建设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未办理竣工决算和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估价入账,导致资产长期游离于账外。

  2.资产登记账目不全。新增资产未及时入账,存在有账无实、有实元账现象,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具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审计中发现几千万元资产己在使用,上级主管部门未人账核算,导致资产未能移交,下属单位也不能人账。

  3.固定资产核算无明细,未按要求进行明细 核算O如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想了解某一时间点上本单位拥有哪些周定资产类别和固定资产明细,只能逐年查阅往年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由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资料明细,这样财务部门就失去了对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效控制。加之各单位疏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工作,久而久之,就难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造成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混乱O

  4.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计入统一账 套核算资产,造成部分资产缺失。如一些行政事业本级和上级单位专项调拨或购建的固定资产时有发生,财务人员将其计入专项资金账套,或项目已建成和资金已支付项目工程未结转,使用资产封存在该账套内,造成资产缺失。

  二、加强资产监督管理的建议

  1.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O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O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工程的监督O如乡镇场、住建部门、文化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农业部门、工业园区的资产管理进行一次清理,核实资产,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督查、指导。

  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O从固定资产的预 算、购置、使用、直至报废、处置实行规范化专人管理。各预算单位做好资产的核算及定期盘点工作,严格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c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财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等思想,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单位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资产保管人员要按规定及时登记财产卡片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O

  3.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财政和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围绕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算单位建立并执行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

  4.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核销、 处置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属报废、淘汰的资产,因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以及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按程序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真实和完整性c

  5.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前资产交接制度。组织 部门将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依据之一,督促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提高固有资产保护意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作者单位:精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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