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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计经验做法及问题探析

扶贫资金审计经验做法及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01-03 18:15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点击:

2020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处在冲刺的关键期。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审计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监督作用。

一、主动担当作为,逐步实现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厅党组坚持全区扶贫审计“一盘棋”,积极探索实践审计“两统筹”工作方式,系统谋划“十三五”时期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项目跟踪审计机制,动员全区各级审计力量,2016年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开展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2017年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201835个贫困县、201943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等4次大规模扶贫审计,对自治区35个贫困县,特别是22个深度贫困县实现了审计全覆盖,揭露和查处了扶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等四方面问题。审计厅将于20206月,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的方式,聚焦“精准、安全、绩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和“三个加大力度”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继续开展35个贫困县和44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进行审计全覆盖,同时加大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持续加力创新,优化审计方式方法

(一)持续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

为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计厅专门成立了厅扶贫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双组长”制,抽调精兵强成立扶贫攻坚专班,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有关扶贫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领导全区扶贫审计工作,统筹全区审计机关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组织开展扶贫审计工作。一是在实现贫困县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紧扣“精准、安全、绩效”,同时对有扶贫任务的44个非贫困县进行审计全覆盖。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全区一盘棋”,采取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全区审计力量,组成35个审计组,25个已脱贫的县由各审计厅统一组织各县市审计机关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交叉审”,10个今年脱贫的重点县市由审计厅组成10个审计组开展审计,有扶贫任务的44个非贫困县的审计任务由地区及审计机关组织“交叉审”,做到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统筹开展。三是做好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的统筹推进,加强计划协调、力量整合、成果共享等。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的沟通协调,兰州特派办审计的县市,审计厅不做重复审计,并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扶贫审计监督合力。

(二)聚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工作目标,以“七个一批、三个加大”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聚焦“精准”,重点关注各县(市)贯彻落实扶贫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揭示和反映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阻碍政策措施落实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聚焦“安全”,关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维护扶贫资金安全;聚焦“绩效”,关注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和项目效益,严查损失浪费和资金闲置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揭示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漏洞,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创新技术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比较薄弱,尤其是在农业农村领域,数据分散、质量不高等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扶贫审计必须创新技术方法,着力突破扶贫审计面临的资金分配分散、人员分布广、项目金额小等问题。一是采集数据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扶贫审计数据库,涉及扶贫领域的建档立卡、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等数据全方位采集,加强数据整理,提高数据使用效率。二是充实大数据审计方法库。成立数据分析组,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精准、安全、绩效”审计目标,创新审计数据分析方法,并积极推进审计数据分析向县(市)延伸,整理下发了扶贫专项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20余种、审计疑点3万余条,指导其结合传统审计模式进行现场核查确定,迅速得出审计结论,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聚焦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审计厅党组把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督促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具体实践,以最坚决、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切实把反馈意见落到实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坚持系统思维,健全长效机制等多种方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抓好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逐项对标整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攻坚克难,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五)提升审计成果,为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献言献策

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时提炼汇总,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三年来,共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上报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报告5份、汇总报告1份、审计信息13篇,提出意见建议14项,积极为自治区更好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献言献策,充分发挥审计在经济监督中“治己病、防未病”的作用。

三、深刻分析扶贫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扶贫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扶贫审计工作的目标上存在偏差。存在偏离了审计目标,没有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开展工作,存在为审计而审计,为找问题而审计的现象,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二是审计的重点内容不够突出。扶贫审计的关键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审计重点要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人员审计重点内容把握不到位,项目安排是否精准?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如何建立的?项目实际效果怎么样?有没有给贫困户带来实际的收入?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三是做到“三个区分”还有差距。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能力水平有限,对扶贫工作中一些创新的方式方法研究不到位,如何准确认定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还不能做到“三个区分”。四是指导扶贫审计针对性不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存在差距。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培训内容比较空泛。五是审计工作方案指导性不强,虽然按照“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进行了梳理,但要求填报的附表过于繁琐,审计的重点内容没有体现出来。六是督促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及时。部分被审计单位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对审计发现的屡审屡犯的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与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不够及时,还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督促审计整改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监督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审计干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方式,切实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领会。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实里走,把学习成果真正体现到提高扶贫审计工作水平能力上。

2.加强审计培训力度,进一步审计人员素质能力。扶贫审计项目质量与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精密相关,35个贫困县扶贫专项审计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审前培训至关重要。要认真研究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在培训国家自治区相关脱贫攻坚政策和审计大数据应用能力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前两轮35个贫困县扶贫专项审计工作的梳理,聚焦问题短板,通过解剖麻雀,以案释法,确保审计人员有收获,审计能力有提高,审前培训取得实效,为确保审计项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两统筹工作,进一步创新组织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区审计工作一盘棋,着力推进扶贫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我厅扶贫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扶贫攻坚专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区扶贫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为扶贫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制定方案、预留自选动作、统一质量控制、统一时间节点,分地区组织实施,集中力量揭示扶贫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采取重点贫困县(市)上审下,其他贫困县市“交叉审”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交叉审计方式、优化审计组人员结构、明确考核办法,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好今年35个贫困县和44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的扶贫专项审计任务。

4.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水平。把“质量第一”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工作全过程,认真编制35个贫困县扶贫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把握审计方向,明确审计目标,使审计工作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中要严格依法审计,由厅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巡回指导组,加强对各审计组审计现场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违反审计程序、超越审计权限、审计范围的现象坚决制止,立行立改,确保审计项目质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类型,对侵害扶贫资金安全、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对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效益低下等问题要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缺乏经验、现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的失误错误,与上级明令禁止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问题区分开来;把为推进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问题,审慎做出评价和结论,保护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在审计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思路、提高站位,积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加大边审边改力度,提高被审计单位自查自改的积极性,对审计期间自行整改的问题,除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外,可不作为问题在报告反映;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扶贫审计整改情况现场跟踪督查、发送审计整改通知书(函)等多种形式,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有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加大审计整改“回头看”和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力度,对相关单位审计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作为、慢作为、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拒绝、拖延整改、弄虚作假或屡审屡犯的,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6.聚焦统筹推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党中央要求,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审计过程中,要区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如新疆35个贫困县中,25贫困县个已摘帽,这些县市要关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其乡村振兴有效开展,2020年底摘帽的10个贫困县乡村振兴还处于起步阶段。审计机关要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任务,围绕“产业兴旺、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惠农补贴、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跟踪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乡村人才支撑和投入保障等各类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揭示问题,推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作者单位: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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