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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 加强领导 各地深入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健全制度 加强领导 各地深入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9 20:11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点击:

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以来,全区各地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规定》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不断深化审计内容,提高审计成效。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精神,各地健全制度,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个地(州、市)及所属的42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机构,加强工作领导。目前,全区已有11个地(州、市)及所属的54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其中伊犁州和巴州2地州以及奎屯市、和静县、水磨沟区等18个县(市、区)当地党政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力促进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聚焦经济责任,深化审计内容。各地不断深化审计内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拓展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提高审计质量。2019年至今,全区审计机关已完成352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555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张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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