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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12:3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12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王彦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9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标,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政府督办,主管部门负责、审计督促和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呈现跟踪推进力度更大、整改工作措施更实、审计整改效率更高、标本兼治效果更好的特点。

(一)强化整改组织领导,跟踪推进力度更大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强调,要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加大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效。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大通过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座谈、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政府督查室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跟踪督办,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工作措施更实

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地(州、市)和部门(单位)坚持疫情防控和推进审计整改两不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地(州、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专题召开党委(组)会、业务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细化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效果和质量。二是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指导、督促行业(系统)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夯实整改措施。例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要求,派出指导组开展帮扶指导。例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会同财政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审计整改专项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闲置资金专项清理工作。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针对违规发放资金问题,组织开展行业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三)强化审计服务理念,审计整改效率更高

一是推动关口前移。把推动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整改检查和督查办法(试行)》,规范结果认定,强化检查督办和结果运用,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多次召集相关部门,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对涉及的30个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14个地(州、市)和11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四是紧盯存量问题。持续跟踪督促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45个问题,已整改1538个,整改率99.55%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成效更好

相关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部门(单位)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审计成果分析研究,从规律上找原因,从体制上找对策,推动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实现源头治理。例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保障目标,规范公租房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参保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应纳尽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6个方面534个具体事项,截至1115日,已整改490个,整改率91.76%,其余44个事项正在积极整改中。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金额共计37.77亿元,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07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批评教育问责处理70人次。

(一)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自治区本级部分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执行进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关于自治区本级42个部门单位采购支付进度低于50%涉及金额1.61亿元问题。自治区财政厅按月监控调度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单位财政管理通报会议,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及时收回结余资金。截至10月底,已支出1.59亿元,收回预算205.43万元,其余资金84.78万元要求加快预算执行。

二是关于自治区本级31个部门单位培训费、会议费等预算额度结余4476.09万元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业务培训,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要求,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底,已支出3313.29万元,收回预算1162.8万元。

2.关于自治区本级部分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较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一是关于9个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历年结余资金1.99亿元问题。已使用6935万元,收回结余资金8493.3万元,其余4501.72万元正在加快执行。

二是关于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已收回结余3.28亿元,对审核后继续使用的1.4亿元,要求1130日前使用完毕,逾期全部收回。

3.关于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保值增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对建筑劳保统筹费45.08亿元开展一年期定期存款。对预留返还企业的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9.38亿元截至10,已支出6.11亿元,结余3.27亿元将根据施工企业申报予以退还。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部门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关于5个单位未将上年结余、历年利息收入等3221.81万元编入预算问题。已通过调整账目、加快拨付等方式整改。二是关于5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预算调剂程序安排支出问题。已通过完善预算编报、规范预算支出、完善制度等方式整改。三是关于10个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资金1659.18万元用途问题。已通过退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1416.07万元。四是关于3个单位擅自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划转资金问题。已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等方式整改五是关于3个单位虚列支出882.14万元问题。已通过清退、拨付资金等方式整改683.45万元,其余198.69万元待项目完工后进行账务处理。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一是关于6个单位专项资金1.34亿元闲置问题。已通过上缴、拨付等整改1.12亿元。二是关于4个单位个别项目绩效未完成问题。已修订办法意见、加快项目执行。三是关于1个单位部分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问题。已通过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定期评价项目资金绩效方式整改。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关于7个单位13.11亿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问题。已整改并全部入账。二是关于5个单位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问题。正在补办手续、清退或处置公车。

4.关于6个单位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需要进一步强化的问题已规范采购程序,督促项目执行,严格按规定渠道开展政府采购。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补助191.12万元问题。5个单位已清退184.59万元,1个单位已停止发放。二是关于4个单位账表不符问题。已规范账户管理,正在清理应撤未撤账户。三是关于23个单位往来账款4.24亿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已清理9586.36万元,其余3.28亿元正在采取措施抓紧清理,主要原因:一是主要为长期历史遗留、账龄均在10年以上款项,清理难度较大二是涉及机构改革,原相关单位撤销、合并等,需多部门机构共同参与。三是呆、坏账处理,需资产清查后进行审批四是部分款项为在特定历史时期参与公共项目集资款,对外投资无法收回等。各相关单位正在清理。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有关县(市、区)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1.46亿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5项,党纪政务处分或批评教育问责处理69人次,行政处罚企业23家,处以罚金156.82万元。

2.关于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1个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已编制污水污泥处置发展规划、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关于6个县(市)采矿企业违反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已完成矿山复垦工作,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行政处罚37.78万元。三是关于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相关费用1270.96万元未上缴问题。已追缴585.95万元,其余685.01万元待项目结算完成后及时追缴。四是关于污水处理费998万元未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问题,已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问题。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7+4”类机构现场、非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办法,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运营监管。二是提高年审标准。全面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工作,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经营情况中担保代偿的计算和报送,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工作。三是分类指导有关地区向所涉及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研究制定资金回收方案,2019年行业年审中将以上公司列为整改类。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单位共推进建立健全社会捐赠款物管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2项。

2.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关于个别单位违规收取费用问题。1个地州已停止收费1个地州已将违规收取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关于个别单位企业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813.42万元未及时退还问题。已经清退保证金217万元,上缴国库596.42万元。三是关于32家单位会费收取标准未公示问题。已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公示行业协会收费标准。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有关地方加强排查核实,完善清欠台账,细化还款方案,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加快偿还进度。

4.其他有关方面一是学费代偿补助资金1830.7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二是关于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任务已基本完成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比例和兑付比例已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四是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已陆续接入新疆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全区96个县市均已上线审批。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4个县(市)812套住房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关于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6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44亿元闲置问题。截至1030日,已支出6.1亿元,上缴财政1902.33万元,其余1588.73万元按进度拨付。二是5个县(市)挪用安居工程资金2253.53万元已全部归还原渠道。三是14个县(市)应收未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359.34万元已收全部收缴完毕。四是关于3个县(市)房屋租金收入2465.62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已上缴国库、统筹盘活等全部整改完毕。五是2个县(市)未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650.91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3.关于安居工程住房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针对16个县(市)2404套公租房空置问题。通过清理腾退、调整用途、交付使用、补收差价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停止违规人员使用,追回挽回损失19.66万元。

2.关于因监管不到位造成项目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追回资金、变更建设内容等方式整改。

3.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结算管理,追回挽回损失1685.14万元。

4.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已调整相关账务。⠼/span>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对审计发现并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截至20201031,已处理6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通报、约谈等41人次,严重警告、警告、记过等14人次,留党察看2人次,开除党籍2人次,移送司法6人次;追缴资金331.93万元,对6家企业实施地区行业禁入,行政处罚28.42万元。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由于疫情影响、机构改革、程序履行等原因,剩余44个事项的整改正在持续推进。

一是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补办手续、项目建设等需要履行必要程序。例如:部分项目未建成问题,因疫情影响导致开工较晚,需办理必要手续,施工等也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全部完成。部分资金需要根据项目进度拨付,无法一步到位。

二是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需多方持续合力整改例如:固定资产产权处理、往来款清理等,由于有关单位债权债务或往来款形成时间较久远,经办人员屡次变更、相关资料缺失等,需较长时间理清产权关系。

三是有的问题因机构改革需逐步推进。例如: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有账户需销户处理或未设置独立银行专户,需按程序办理开、销户。驻内地办事机构因改革需要,有关资产需进一步清理核实。

四是关于上年度正在整改事项主要为拆迁补偿款未支付完全、项目未建成或未分配的问题,因地方财政吃紧、开发商更换、重新分配等原因正在持续推进。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已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承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跟踪监督力度,督促指导各相关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持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本报告反映的是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详细问题整改清单以附件形式印送。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