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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党组〔2021〕56号关于何丽萍等12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1730日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丽萍同志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阿尔达克·维纳汗同志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十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谈峰同志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十四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孙丽同志任自治区审计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项继光同志自治区审计厅计算机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万江同志任自治区审计干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劳胜涛同志自治区审计厅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闫丽娟同志自治区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马莉同志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郑刚同志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葸敏同志任自治区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12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7月起算。

特此通知。

⠂ ⠂ ⠂ ⠂ ⠼/span>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党组⠂ ⠂ ⠂༯span>

⠂ ⠂ ⠂ ⠂ ⠂ ⠂ ⠂༯span>20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