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齐明达
齐明达,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辽宁丹东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协助主要领导负责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援疆、驻村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的派出审计处对口单位的审计工作;承担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自治区审计厅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人事处、派出审计十处、派出审计十一处、派出审计十二处、派出审计十三处、派出审计十四处。外出期间,分管工作由马列同志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