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告质量,推动审计成果运用,近期,新疆审计厅创新工作方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末期,对14个项目分片区开展现场集中会审,重点做到“三个统一”。
统一系统归类。对于问题分类,调整定性增强定性精准度,分类不准确的调整问题相应模块,抓住问题关键;对于问题表述,将涉及同一事项的在一个问题中分项表述,系统完整全面呈现问题;对于与被审计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无关的问题调整至关注类问题反映,金额较小且审计期间整改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杜绝报告问题“一地鸡毛”。
统一定性表述。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问题,均统一定性,如:企业代政府履行支出责任的问题,均定性为新增隐性债务;对于问题描述,要求必须明确时间、总体情况、涉及金额,区分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涉及的金额,被审计领导研究决策或签批的过程,并写明造成的后果。
统一研判定责。对于责任界定,根据问题产生的后果、领导参与决策过程等逐个研判,提出复核组意见;针对不同审计组定性相近的问题统一定责标准,做到依法审计、审计结论公平公正;对于处理意见,需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的处理意见科学、切实可行,重大违规问题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图为伊犁州霍城县集中会审点,涉及北疆片区7个县市审计组)
(图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集中会审点,涉及南疆片区7个县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