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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
集中统一方面。坚持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对审计对象的研究,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模块,为动态管理领导干部、实时更新被审计领导信息数据库,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落实审计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撑。加强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梳理社有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建议,撰写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与审计探讨》全文刊登于《审计研究报告》,《国有企业发展改革与审计探讨—以X省国有企业为例》成功入选中国审计学会国家审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研究课题成果。
全面覆盖方面。系统整理近年来对部门单位、金融企业、国有企业、高校、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开展的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分析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形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易发问题清单》,推动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全面对照检查整改,提升履职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全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优秀案例征集,由经济责任审计处根据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揭示的“违规向招商引资企业叠加政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责任界定案例,成功入选审计署责任界定优秀案例,被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案例》收录。
权威高效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场反馈会,“一对一”反馈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问题、审计提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反馈,发挥审计实质性震慑,推动被审计领导干部规范履行权力,保障政令畅通和令行禁止。组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审计组,就审计发现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不落实“三重一大”、违规决策“活情况”和直接责任等问题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促进经济监督更好服务于干部监督,发挥通过审计看班子、看干部、看政绩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