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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审计厅出台了《自治区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坚守审计机关职责定位,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立项、实施、整改、追责全链条,构建科学规范、闭环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
一、锚定政治方向,精准谋篇布局
《办法》明确将立项环节作为研究型审计的起点,建立政策研究—专题调研—多方论证等立项机制,立足“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围绕重大政策执行、重点领域风险、重点民生保障等核心工作,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分专题系统梳理行业政策变迁、动态监管财务和业务数据,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分析模型,精准识别监督重点难点,推动审计靶向监督,充分发挥计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为审计报告等审计成果提供有效保障。
二、靶向攻坚突破,提升监督质效
《办法》秉持把项目当课题研究工作理念,充分开展审前调查,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履职特点、业务流程和管理短板,编制体现行业特点的审计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事项和相关责任人员,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主线,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揭示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将审计结果文书和审计信息当作研究对象,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和复杂疑难问题,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穿透问题本质,精准定性定责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闭环管理赋能,深化成果运用
《办法》推行研究审计建议工作思路,打破就整改抓整改的局限,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汇总提炼有分量的审计成果,立足解决问题,研究提出能整改、可执行的处理处罚意见和能批示、可落实的审计建议,不断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个领域延伸。同时,着力破解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难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回头看”闭环管理机制,细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主体和标准,确保整改要求科学精准、整改台账完整准确、督促办理及时有力、整改结果真实合规。通过深化研究,实现审计监督、整改落实、制度完善的良性循环,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