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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审税协同工作机制 提升财税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6-07-2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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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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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税务监督贯通协同,近期,新疆审计厅与税务局立足职能优势,坚持党建引领业务融合,联合印发《自治区审计监督与税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审计监督与税务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护航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度先行搭框架,筑牢贯通协同基础。建立党建联建、日常协调、信息共享、结果反馈、联合培训五项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会商研判、通报情况等工作措施,搭建完整协作链条,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成果共享、人员共训,为审计与税务两类监督贯通协同筑牢制度根基。

二是信息互通强赋能,构建精准监督模式。秉持“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原则,搭建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信息共享渠道,明确信息互通范围,细化信息交换的操作规程,发挥两类监督各自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提升重大风险线索识别精准度,以数字化协同手段强化联合监督质效。

三是双向反馈提质效,凝聚审税监督合力。建立常态化双向反馈机制。审计、税务部门及时反馈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及工作成效,协同梳理监督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持续凝聚守护财税安全的监管合力。

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抓好《办法》落地执行,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与权责清单,深化人力资源合作,不断提升经济监督贯通协同质效,为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