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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持续探索完善、优化提升审计整改经验做法,建立“主要领导亲自督、政府层面牵头统、责任单位具体改”的三级责任机制,通过“两个月一调度”“常态化回头看”“刚性追责问责”等系列举措,标本兼治推进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严明要求、协调跨部门事项;审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畅通审计署与各整改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渠道;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具体责任单位严格对标清单,细化措施、明确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不打折。
二、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整改高效推进
严格执行“两个月一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度、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整改牵头单位现场督导核查等方式,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对进展缓慢的事项挂牌督办,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打破部门壁垒,集中攻坚突破。搭建扁平化沟通平台,实现政府主要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之间信息快速传递、指令高效落实,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确保整改工作迅速推进、有力有序。
三、强化对接沟通,精准把握整改方向
各整改相关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加强与审计署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定期汇报整改进展、取得成效及存在困难,精准对接审计署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并反馈,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良性互动,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差、措施更精准,推动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对账销号。
四、严把质效关口,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整改任务完成后,由审计厅发挥专业特长牵头开展初核工作,重点核验整改措施和成效是否达到审计署要求;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的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督促有关单位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五、突出刚性约束,树立鲜明导向
建立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深化贯通协同,会同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成效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树立对整改不力问题零容忍,要问责到位,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鲜明导向,推动各责任单位真刀真枪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