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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决策部署,博州审计局立足州情实际,紧扣乡镇场领导干部履职清单,扎实开展乡镇场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准备工作,为构建科学、精准、务实的评价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顶层设计,锚定审计方向
博州审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规范干部履职行为的重要抓手,系统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相关实施细则,准确把握审计评价的政治方向、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确保指标体系设计不偏航、不走样。持续不断对接县市审计局,结合自治州乡镇场领导干部履职清单,逐条梳理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的核心职责,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将“清单式”职责细化为可审计、可评价的具体责任事项,实现审计评价与干部履职要求的精准衔接。
二、摸清资源家底,夯实评价基础
为确保评价指标贴合博州乡镇场自然资源禀赋和管理实际,博州审计局坚持“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导向。全面收集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基础数据,系统掌握全州各乡镇场土地、矿产、水、林草、湿地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及权属状况,结合博州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节点”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战略定位,重点关注草原生态保护、植被恢复等具有区域特殊性的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将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融入指标设计范畴,增强评价体系的地方适用性。
三、加强协同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审计办主动与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运用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指标体系制定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审计主导、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围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水资源刚性约束等当前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分析乡镇场领导干部履职的风险点和责任边界,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干部履职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博州审计局将在持续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博州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努力构建一套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契合博州发展实际的乡镇场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审计保障。(博州审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