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所、中心:
经2024年4月12日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宗喜斌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晓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万江南同志任派出审计三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侯添文同志任派出审计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泰来提·赛依夫拉同志任派出审计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派出审计二处二级高级主管职级;
杨小炜同志任派出审计十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三级高级主管职级;
王宁同志任派出审计十二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电子数据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军同志任派出审计十三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阳晓洁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审理处四级高级主管职级;
李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一级主管职级;
石玉同志任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审理处四级高级主管职级;
白雪同志任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审理处一级主管职级;
李翠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处一级主管职级;
寿沛琳同志任督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督察处四级高级主管职级;
解媛媛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务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祖丽巴哈·哈哈尔同志任派出审计五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一级主管职级;
于继鸿同志任派出审计九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四级高级主管职级;
亢晓松同志任派出审计十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谭娟同志任派出审计十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派出审计二处一级主管职级;
郭晓曦同志任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技术保障中心四级高级主管职级。
以上20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4年4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党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