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财政、发改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强化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借、用、管、还”全流程管控,初步建立了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但在债务发行规模扩容的同时,风险隐患也在不断集聚。截至2023年底,塔城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1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7.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6.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88.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165.58亿元,占比42.64%,专项债券222.74亿元,占比57.36%。
从债务总体规模来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呈平稳上升趋势;从债务投向来看,地区政府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路、棚改、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偿债情况看,系统内法定债务还本方式均为到期一次还本,截至2023年底的存续期政府债券,大部分将于2028年之后陆续到期。
二、面临的困难问题
目前我地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保障房、公路等重点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都是政府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不论是大力发展经济,还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各地政府只能通过举债解决资金需求,但举债的同时地方偿债能力普遍不足,新增债务需求与偿债能力矛盾突出。
一是举债主体与偿还主体权责不匹配,部分县市政府缺乏控制债务规模和风险的内生动力。当前地方省级政府统发统还举债模式的特点是“省级政府信誉+未来财政偿还”,且偿还期多为10年至30年,部分县市政府对债务风险缺乏敏感性,偿债主体责任刚性约束不足。
二是县(市)收入水平有限。近几年,由于维稳、疫情等特殊因素的影响,县(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三保”、清欠、维护稳定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收支矛盾突出。政府财政平衡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剔除刚性支出后,可偿债财力较少。
三是资产变现能力较差。虽然举债投资形成了一些资产,但由于这些资产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变现能力较弱,且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不能实现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收益难以覆盖本息。经调查,2023塔城地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3.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13.53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0.19亿元,由财政垫付还本付息比率达到80%,政府债务规模呈上升趋势,财政偿债压力增大。
三、向国家层面的期盼建议
一是上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严控政府债务发行规模,进一步探索完善区域特色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模式,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资源禀赋、债务特点等因素,鼓励地方完善区域特色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可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以时间换空间,逐步化解债务,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二是上级发改、财政等部门应严把项目库的审核关,对分领域、分行业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通过“定期+抽查”方式对项目库内容进行评估,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在优先保证“三保”支出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建设项目数量,避免违规举债和不良债务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加大债务风险监测力度,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及时分析和评估债务风险,有效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塔城地区审计局 朱琦玥)